关于评选2023年校级科学技术奖、人文社科奖及人文与管理奖的通知

    发表时间:2023-11-22    浏览量:872

各二级学院(部)、相关处室及各研究机构:

为了充分调动教师和科研人员开展科学研究的积极性和创造性,鼓励推进科研工作持续创新发展,提高学校学术水平,对在科学研究事业中做出贡献的人员给予奖励,我校决定开展校级科学技术奖、人文社科奖及人文与管理奖的评选活动。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评奖范围及要求

(一)评奖等级:一等奖、二等奖、三等奖。

(二)评奖范围:本校教师及科研人员截止2023年底前的以我院为第一署名单位之成果(已评过奖或已获高一级奖励的不再参评)。

科学技术奖推荐类别为基础研究、应用基础研究类,技术开发、技术发明、技术推广类两类。具体要求如下:

a)基础研究、应用基础研究类:参评成果一般以3-8篇论文为体系。(附件1)

b)技术开发、技术发明、技术推广类:以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的应用技术成果实物参评。(附件1)

人文社科奖包括学术论文与专著,参评成果以3-6篇论文为体系。(附件2)

人文与管理奖包括人文管理类、平台组织管理类两类。具体要求如下

a)人文管理类:以行政管理人员为主,参评成果一般以2-4篇论文为体系。(附件2)

b)平台组织管理类:以团体形式进行个人申报。成员一般不超过5人,主要包括省级平台、市级平台以及校级科研平台。申请需以在科研平台管理下获取的科研成果参评。(附件3)

二、申报及评审

(一)具备申报条件的,由负责人向校科研处申报。申报须填写相应申请表,同时提交参选成果材料:

1.申报者提交的科研成果属同一研究方向或相近方向。

2.学术论文或研究报告须提交:发表刊物的封面、封底、目录及论文的原件或复印件,外文需提供检索报告(西安交通大学图书馆开具)。

3.应用技术成果提供证明该项成果学术价值、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等情况的其它材料。

4.参评成果不包括工具书、论文集、教材、音像制品、计算机软件。

(二)上报的科研成果由科研处审查资格后,提交评审委员会评审,从中推荐优秀者申报陕西省高等学校科技技术研究成果奖及人文社会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评审。

(三)参评科学技术奖(技术开发、技术发明、技术推广类)、人文与管理奖(平台组织管理类)的个人及团体需经专家组答辩评审。

(四)每位申请人至多参评一类奖项。已评过奖或已获高一级奖励的成果不再参评,一经发现取消此次参评资格。

(五)此次科学技术奖人文社科奖一等奖的获得者必须参与申报陕西省高等学校科技技术研究成果奖及人文社会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评审,否则降级处理。

三、奖励办法

奖励办法根据学校及教育厅相关文件执行。

四、材料报送要求

1.提交方式:相应申请表和参选成果材料装订一起,一式2份。

2.提交地点:校行政楼417办公室

3.提交时间:2023年12月1日——12月7日

五、其他说明

评选期间,科研处与专家组一律遵守公平公正原则。评选结果在全校范围内进行公示。

 

附件:1.西安交通工程学院科学技术奖申报表

2.西安交通工程学院人文社科奖申报表

3.西安交通工程学院平台组织管理奖申报表

西安交通工程学院科研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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