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院(部)教授工作室管理制度

时间:2021-06-05 浏览量:2692

 

为了给我校教授和教师提供良好的教学和科研环境,学校在图书馆专门设置了各二级学院(部)教授工作室,作为教师从事学术交流、研讨、备课、批改作业、答疑、辅导学生等活动的工作场所。教授工作室环境整洁、设备齐全,图书馆配备相应的学科专业图书,开通了电子资源数据库,方便查阅资料。

为充分发挥教授工作室的功能,便于图书馆管理,现就教授工作室使用过程中应注意的事项作出说明:

一、教授工作室只能用于本部门教师的教学和科研相关活动,工作室内严禁从事违反校纪校规的活动和行为。

二、教授工作室配置的所有设备(办公电脑、文件柜、桌椅、沙发、茶几)均由学校统一配置,室内所有设备属学校固定资产,图书馆是资产管理的责任部门,各院(部)教师可使用,但无所有权和处置权,严禁私自将室内物品拿走或进行更换。

三、使用人须遵守图书馆的各项管理规章制度,不经图书馆同意,严禁将教授工作室交由他人使用或者占用其他院(部)工作室。

四、使用人在使用工作室之前需到图书馆二楼办公室(2-10)管理员处登记,配合图书馆做好钥匙和室内设备的登记、使用和交接工作。

五、使用人对室内的办公电脑、家具和书籍等设备要妥善保管,合理正确使用,若有遗失、损坏等相关情况,需负全责,并根据资产损失进行赔偿。

六、使用人须保持工作室干净整洁,定期维护工作室内的环境卫生。

七、使用人如不再使用工作室,请到图书馆二楼办公室(2-10)管理员处将钥匙及时归还,同时做好资产的移交和清退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