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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2023年秋季教材征订工作的通知

时间:2023-06-14 浏览量:740

各教学单位:

为提前做好2023年秋季教材征订工作,确保教材及时、准确到位,有效保障下学期教学工作的顺利开展,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征订要求

各院(部)按照《西安交通工程学院教材建设与管理办法》(西交院教[2020]49号)要求,坚持“凡编必审”、“凡选必审”的原则,开展教材征订工作。

(一)各院(部)在本次秋季教材征订过程中按照教务处提供的《2023年秋季教材选用目录》,以教学院(部)为单位,组织教师选择近三年出版的国家规划教材或优秀教材。原则上不允许选订《2023年秋季教材选用目录》以外的教材,若因专业需要,不得不选择目录外教材,必须填写《西安交通工程学院选用教材审批表》(附件1)履行审批程序。

(二)各院(部)凡开设与“马工程”重点教材相应的课程,必须把“马工程”重点教材作为指定教材统一使用,不得选用其他版本,各单位请参照最新中宣部、教育部已出版马工程重点教材目录(见附件2)进行选用,确保马工程重点教材课程覆盖率和教材使用率100%。

(三)教师在选订教材过程中应仔细查阅该教材的相关资料,区分本、专科教材,确定教材内容符合本专业的实际教学需求。

(四)教研室要对教师所选教材的内容及意识形态进行严格把关,坚决杜绝涉及政治导向、历史文化、民族宗教等问题的教材进入校园。

(五)各院(部)选订的教材必须要由院(部)教材建设与管理分委员会和院(部)党委组织审核、排查后上报教务处。院(部)教材建设与管理分委员会主要对教材的专业知识内容进行审核,院(部)党委主要对教材的意识形态问题进行排查,严格把控教材质量关。

(六)任课教师推荐秋季学期开设课程初次选用的自编教材,必须填写《西安交通工程学院自编教材选用审批表》(见附件3);初次选用的境外教材(含外文原版教材,国内引进版权影印本、中译本)必须填写《西安交通工程学院境外教材选用推荐表》(见附件4)。

(七)为节约教材费用,除必需的教材(含必要的补充教辅)外,其他书籍、资料以及选修课教材一律不得以教材的渠道进行订购。

二、征订程序

各院(部)根据实际情况以教研室为单位统一组织任课教师选订教材,由教学秘书汇总并填写《2023-2024年第一学期教材使用计划》(附件5)中的信息,经院长(主任)和院(部)党委审核、签字盖章后统一报送至教务处教材科费培达老师处,同时提交电子版(EXCLE格式)。

三、征订时间

请各教学单位根据本学院(部)各专业班级及学生人数将教材征订计划于6月20日前报于教材科。

(注:新生教材征订数量以学校招生部门下达的招生计划为准)。

附件:1.西安交通工程学院选用教材审批表.docx

2.中宣部、教育部已出版马工程重点教材目录.xlsx

3.西安交通工程学院自编教材选用审批表.docx

4.西安交通工程学院境外教材选用推荐表.docx

5.2023-2024第一学期教材使用计划.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