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组织申报2024年度“陕西省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研究项目的通知

    发表时间:2024-03-20    浏览量:355

各二级学院(部)、相关处室及各研究机构:

陕西省社科联和陕西省民族宗教事务委员会共同设立的2024年度陕西省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研究项目”从即日起开始申报,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项目指南

1.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的重要论述研究

2.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的前沿问题研究

3.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宣传教育常态化机制的典型经验研究

4.中国式现代化进程中加强和改进党的民族工作研究

5.民族团结进步与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的逻辑研究

6.构筑中华民族共有精神家园的理论和实践研究

7.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的文化路径研究

8.数字技术赋能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研究

9.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的社会心理过程研究

10.高校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教育研究

11.高校少数民族学生交往交流交流研究

12.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与共同富裕研究

13.新时代坚持和完善民族区域自治制度的实践经验研究

14.新时代高校宗教学研究与高校抵御宗教渗透关系的研究

15.校园技防设施在高校抵御宗教渗透中的功能提升研究

16.高校学生宗教信仰研究

项目申报人在所列的选题方向中选择题目进行申报,不可自拟题目。

二、项目申报

本项目为陕西省哲学社会科学研究专项,是合作项目,由陕西省社科联、陕西省民族宗教事务委员会组织实施。

1.申报条件。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具有独立开展研究和组织开展研究的能力,能够承担实质性研究工作;具有高级(含)以上专业技术职称(职务)或博士学位。已承担陕西省哲学社会科学研究专项未结项的项目主持人不得申报。未进入陕西省数字社科信息资源数据库的不得申报。

2.本项目每项资助经费1万元,资助经费由省社科联在项目立项后一次性拨付至项目依托单位账户。

三、项目结项 

1.本项目研究周期自立项发布之日起至20241131日。项目结项需书面提交不少于1万字的项目研究报告及3000字左右的研究成果摘要;电子版同时报送。

2.项目结项需达到以下指标的任意一条:(1)研究咨询报告被省部级领导批示或入选教育部简报《高校智库专刊》、陕西省社科联《社科要报》、陕西省决策咨询委员会《决策咨询建议》、省级机关部门创办的内参1篇;(2)研究咨询报告被大型企事业单位采纳1篇;(3)项目负责人出版学术专著1部;(4)项目负责人以第一作者身份在北大中文核心期刊发表论文1篇。

3.省社科联、省民宗委相关专家进行项目结项成果评审,项目评审合格后,按照相关程序办理结项手续。

四、有关要求

1.申报项目时要如实填写材料,并保证没有知识产权争议。

2.省民宗委根据需要参与课题过程管理,协调指导课题组开展相关工作。省社科联、省民宗委不定期督导项目进度与质量。

3.项目负责人在项目执行期间要遵守相关承诺,履行约定义务,按期完成研究任务;获准立项的《申报书》视为具有约束力的资助合同文本。除特殊情况外,最终研究成果须先鉴定、后出版(发表),出版(发表)时需注明系“陕西省哲学社会科学研究专项”字样,未经省社科联、省民宗委同意,项目组及成员不得对外发布研究成果。

4.项目负责人在项目实施过程中有下列情形之一者,将予以撤销:

1)项目研究成果违反国家法律法规;

2)剽窃他人成果,弄虚作假;

3)研究成果与批准立项的项目研究设计明显不符;

4)结项成果首次鉴定为不合格,经修改后二次鉴定仍不合格。

被撤销项目的负责人3年内不得申请省社科联研究项目,列入不良科研信用记录,并从省社科联专家库中剔除。

五、申报方式及材料报送时间

本项目采取线上线下同时进行申报的方式。

1.线上申报

各项目申请人通过“陕西省社科网”(http://www.sxsskw.org.cn/)业务系统中的“陕西省哲学社会科学研究专项申报系统”进行申报。用户名为注册“陕西省数字社科信息资源数据库”时填写的手机号,获取手机验证码登录,填报相关信息及资料,并完成提交。系统支持电话18702965906(刘老师)。

2.线下申报

各申请人须按照要求如实填写《项目申报书》(一式2份)和《论证活页》(一式5份),A3纸双面印制、中缝装订,将纸质版报送至科研处419办公室。电子版《项目申报书》和《论证活页》及《申报汇总表》(Excel版)发送至科研处邮箱。

线上线下申报所填内容务必保持一致,以上工作于48日前完成,逾期不予受理。

联系人:李凤 张丹

联系电话:029-89028316

电子邮箱:912108594@qq.com

 

 

西安交通工程学院科研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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