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推荐2023年度陕西高等 学校科学技术研究优秀成果奖的通知

作者:杜慧峰    发表时间:2022-12-30    浏览量:762

各二级学院(部)、轨道交通未来产业创新研究院、工程技术研究中心、青年创新团队: 

根据《陕西高等学校科学技术研究优秀成果奖励办法》(陕教〔2022〕51 号)和《关于做好2023年度陕西高等学校科学技术研究优秀成果奖推荐工作的通知》的有关要求,为做好我校2023年度陕西高等学校科学技术研究优秀成果奖推荐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各单位要加强引导和宣传,认真组织遴选和推荐工作,择

优推荐本单位的优秀成果。推荐工作具体要求详见《陕西高等学校科学技术研究优秀成果奖励办法》和《2023 年度陕西高等学校科学技术研究优秀成果奖推荐工作指南》(见附件)。

二、各单位要严把推荐关,切实负起推荐责任。要对申报人参评资格、思想政治、科研诚信等情况进行审查;要对参评成果进行初审,核实成果的真实性、创新性和实用性;要按照国家破“四唯”有关要求,注重推荐成果的质量、贡献和影响,严格做好推荐材料的审核把关工作。

三、申报流程

(一)网络申报。网络申报时间为2023年1月1日8:00至1月 26 日18:00,请各申报人在规定的时间内登录“陕西教育科研综合管理系统”(网址:http://kygl.sneducloud.com/index.jsp)完成网络申报,并将签字盖章后的推荐书原件pdf版回传系统。

(二)推荐单位审核。网络申报期间,科研处按要求对推荐成果进行审核后,填写推荐意见,向省教育厅推荐。推荐前将在学校进行公示。公示内容包含成果名称、成果简介、完成单位、完成人、完成人合作关系情况、主要知识产权(标准、规范)目录、代表性论文专著目录等信息,公示时间不少于 5 天。公示期满,无异议的成果方可推荐。

(三)推荐函报送。推荐函以正式公文印制,内容包括公示情况及公示结果(附公示截图或照片)、推荐数量、项目汇总表(系统导出加盖公章)。科研处将于2023年1月27日18:00前将推荐函pdf版,项目汇总表pdf、excel版以“学校+联系人+手机号码”打包命名后发指定邮箱。

(四)省教育厅形式审查。网络申报结束后省教育厅将组织网络集中形式审查,具体时间另行通知。省教育厅对通过形式审查的成果进行公示。

(五)纸质材料报送。省教育厅形式审查结束后,我校于2023年2月16日前将推荐函、通过形式审查的纸质版推荐书(主件、附件一并装订,不需另加封皮)1 份报省教育厅科学技术处,科普奖推荐书中需提供最新版本的原著 1 套。推荐书不予退还。

四、涉及国家安全的保密项目,应当严格遵守国家保密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不通过网络推荐,具体安排另行通知。

 


附件:2023年度陕西高等学校科学技术研究优秀成果奖推荐工作指南

陕西高等学校科学技术研究优秀成果奖励办法

 

    西安交通工程学院科研处

         2022年12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