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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治兴则国兴,法治强则国强”——“十个明确”彰显马克思主义中国化新飞跃述评之六

时间:2022-04-01 作者:转自共产党员网 浏览量:567

  《中共中央关于党的百年奋斗重大成就和历史经验的决议》用“十个明确”系统概括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的核心内容,其中包括——

  “明确全面推进依法治国总目标是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

  习近平总书记为全面依法治国标定航向、规划蓝图,开辟了马克思主义法治理论中国化新境界,昭示我们党对法治建设规律认识达到历史新高度,必将引领法治中国建设阔步前行,为民族复兴伟业筑牢坚实法治根基。

  依法治国是党领导人民治理国家的基本方略:“没有全面依法治国,我们就治不好国、理不好政,我们的战略布局就会落空”

  “法治兴则国兴,法治强则国强。”

  2012年底,刚刚当选总书记的习近平出席首都各界纪念现行宪法公布施行30周年大会,明确提出“要更加注重发挥法治在国家治理和社会管理中的重要作用,全面推进依法治国,加快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

  近8年后,党的历史上首次召开的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工作会议,将习近平法治思想明确为全面依法治国的指导思想。

  习近平总书记指出:“我们提出全面推进依法治国,坚定不移厉行法治,一个重要意图就是为子孙万代计、为长远发展谋。”

  洞察数千年风雨沧桑、治乱兴衰,习近平总书记深刻揭示法治对于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重大意义,科学把握中国法治发展内在规律,为新时代法治中国建设提供思想指针。

  2014年金秋十月,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审议通过《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推进依法治国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对全面依法治国作出顶层设计和战略部署。

  习近平总书记指出,全面推进依法治国涉及很多方面,在实际工作中必须有一个总揽全局、牵引各方的总抓手,这个总抓手就是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依法治国各项工作都要围绕这个总抓手来谋划、来推进。

  宣示坚定不移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的决心:“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是社会主义法治建设成就和经验的集中体现,是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唯一正确道路”;

  阐明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的科学内涵:“形成完备的法律规范体系、高效的法治实施体系、严密的法治监督体系、有力的法治保障体系,形成完善的党内法规体系”;

  明确全面依法治国的基本框架和总体布局:“坚持依法治国、依法执政、依法行政共同推进,坚持法治国家、法治政府、法治社会一体建设,实现科学立法、严格执法、公正司法、全民守法”……

  渔政执法船队从长江武汉段江面驶过(2020年12月31日摄)。长江流域重点水域于2021年1月1日0时起正式进入“十年禁渔期”。新华社记者 程敏 摄

  习近平总书记的重要论述,指引亿万人民勠力同心、坚定自信,扎实有序推进法治中国建设稳步前行。

  2018年8月24日,中南海怀仁堂。

  习近平总书记主持召开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委员会第一次会议。习近平总书记亲自担任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委员会主任彰显对法治工作的高度重视。

  多次对政法工作作出重要批示指示,作出一系列重大部署;

  三次主持中央政治局常委会会议,听取相关汇报,对民法典编纂工作作出重要指示,为民法典编纂工作提供重要指导和基本遵循;

  主持中共中央政治局会议,审议《中国共产党政法工作条例》,把党长期以来领导政法工作的成功经验转化为制度成果;

  ……

  定方向、定规划、定举措、抓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全面系统研究解决全面依法治国重大事项、重大问题,协调推进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和社会主义法治国家建设。

  云南省怒江傈僳族自治州贡山县人民法院法官邓兴背着国徽与同事们跨过怒江(2019年8月30日摄)。怒江高山峡谷众多,交通不便,为方便群众、更好地开展法律服务,背着国徽攀高山、过索桥、躲落石、钻老林……成为邓兴法官的工作常态。新华社记者 江文耀 摄

  翻开党中央印发的《法治中国建设规划(2020-2025年)》,迈向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路线图”清晰可见——

  到2025年,党领导全面依法治国体制机制更加健全,以宪法为核心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更加完备……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初步形成。

  到2035年,法治国家、法治政府、法治社会基本建成,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基本形成……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基本实现。

  在习近平法治思想引领下,法治中国宏伟蓝图更加清晰,全面依法治国的脚步坚实有力。

  国家治理体系的应有之义:“坚持和完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更好发挥法治对改革发展稳定的引领、规范、保障作用”

  2021年3月1日,长江保护法正式施行,守护母亲河从此有法可依。

  制定长江保护法是习近平总书记亲自确定的重大立法任务。这是我国第一部流域法律,为长江永葆生机活力、中华民族永续发展提供法治保障。

  治国无其法则乱,守法而不变则衰。建设完备的法律规范体系,善治需有良法——

  新的历史方位下,法律制度如何与时俱进?习近平总书记明确指出:“人民群众对立法的期盼,已经不是有没有,而是好不好、管用不管用、能不能解决实际问题”。

  在习近平法治思想引领下,完善立法工作格局、健全立法工作机制、坚持立改废释纂并举,加强重点领域、新兴领域、涉外领域立法……高质量立法为国家改革发展稳定提供高质量制度保障。

  个人信息保护法让你我个人信息更安全,反食品浪费法弘扬勤俭节约传统美德,外商投资法有力推动营造法治化、国际化、便利化营商环境……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参天大树”更加枝繁叶茂。

  位于上海浦东新区杨高北路上的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标志门(2020年11月11日摄)。新华社记者 方喆 摄

  凡法事者,操持不可以不正。织密保障社会公平正义的法治之网——

  “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项法律制度、每一个执法决定、每一宗司法案件中都感受到公平正义”,这是习近平总书记的明确要求,也是衡量法治建设成效的关键标尺。

  历史遗留的冤错案件能否纠正?司法机关“门难进”“脸难看”怎么办?“人情案”“关系案”怎么破解?……关键在于推进司法体制改革。习近平总书记指出,要紧紧抓住影响司法公正、制约司法能力的重大问题和关键问题,增强改革的针对性和实效性。

  呼格吉勒图案、聂树斌案、张文中案等重大冤错案被依法纠正,员额制改革让司法力量集中到办案一线,司法责任制改革实现“让审理者裁判、由裁判者负责”,检察机关积极稳妥推进公益诉讼维护人民合法权益……司法机关面貌一新,公正高效权威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司法制度更加成熟完备。

  经国序民,正其制度。

  在习近平总书记引领下,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日益完善,法治固根本、稳预期、利长远的重要作用更加凸显。

  ——严密的法治监督体系把权力关进制度的笼子,有力的法治保障体系为全面依法治国提供人才、科技等重要支撑,完善的党内法规体系为党发挥领导核心作用提供制度保障。

  ——依法应对重大挑战、抵御重大风险、克服重大阻力、解决重大矛盾,沉着应对百年变局和世纪疫情挑战;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为经济高质量发展保驾护航。

  习近平总书记指出:“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是实现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必然要求”。

  在上海市浦东新区企业服务中心办事大厅内拍摄的“一业一证”宣传板(2020年8月4日摄)。新华社记者 方喆 摄

  2018年3月,十三届全国人大一次会议表决通过的宪法修正案中,“健全社会主义法制”,改为“健全社会主义法治”。

  从“制”到“治”的飞跃,昭示法治建设从法律制度向囊括立法、执法、司法、守法各环节的法治体系转变,法治中国建设迈入系统全面、协同高效的新境界。

  为新时代法治中国建设标定航向:“全面推进依法治国是一项庞大的系统工程,必须统筹兼顾、把握重点、整体谋划,在共同推进上着力,在一体建设上用劲”

  “我宣誓:忠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维护宪法权威,履行法定职责……”

  2018年3月17日上午,人民大会堂迎来人民共和国历史上首次国家领导人宪法宣誓。大国领袖铮铮誓言,展现以身作则依宪治国、依宪执政的坚定决心。

  一个现代化国家,必然是法治国家。全面依法治国,需要方方面面共同参与、形成合力,推动全国上下厉行法治、信仰法治。

  习近平总书记强调增强法治建设系统性、整体性、协同性:“法治国家、法治政府、法治社会相辅相成,法治国家是法治建设的目标,法治政府是建设法治国家的重点,法治社会是构筑法治国家的基础。”

  法治政府建设是重点任务和主体工程,要率先突破——

  习近平总书记指出:“各级政府必须依法全面履行职能,坚持法定职责必须为、法无授权不可为”。

  一家主营便利店业务的商贸公司工作人员在上海市浦东新区企业服务中心办事大厅展示新申领的行业综合许可证(2020年8月4日摄)。新华社记者 方喆 摄

  2020年,国务院同意在上海浦东新区开展“一业一证”改革试点,将企业需要办理的多张许可证整合为一张行业综合许可证,实现市场主体“一证准营”。

  开一家便利店,原来要跑“五个证”,现在只填“一张表”。减去的是许可证数量,增加的是市场活力。

  全面清理“奇葩证明”为群众减负,政务服务从“网上办”向“掌上办”延伸,严格规范执法让权力不再“任性”,落实重大行政决策程序、加强行政决策执行与评估……法治政府建设换挡提速,依法行政成为各级政府鲜明印记。

  中共中央、国务院印发的《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21-2025年)》,确立到2025年法治政府建设的总体目标和各领域分目标,为推进政府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提供有力支撑。

  建设法治社会,以法治之力守护和谐安宁、保障人民权益——

  “发动和依靠群众,坚持矛盾不上交,就地解决,实现捕人少、治安好……”伴着枫溪江的潺潺流水,“枫桥经验”从浙江绍兴诸暨市枫桥镇出发,近60年来在全国各地落地生根、枝繁叶茂。

  习近平总书记明确要求,“各级党委和政府要充分认识‘枫桥经验’的重大意义,发扬优良作风,适应时代要求,创新群众工作方法,善于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解决涉及群众切身利益的矛盾和问题”。

  和谐社会,应该是法治社会。习近平总书记指出,要加快实现社会治理法治化,依法防范风险、化解矛盾、维护权益,营造公平、透明、可预期的法治环境。

  浙江省湖州市吴兴区综合行政执法局龙泉中队在“阳光调解室”进行调解工作(2018年11月14日摄)。新华社记者 黄宗治 摄

  扫黑除恶让城乡更安宁、群众更安乐,依法治网保障网络空间天朗气清,维护“朗朗乾坤”、聚焦“急难愁盼”、办好“关键小事”,让人民群众切实收获更多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

  “到2025年,‘八五’普法规划实施完成,法治观念深入人心,社会领域制度规范更加健全……”中共中央印发的《法治社会建设实施纲要(2020—2025年)》对法治社会建设提出新要求、作出新部署。

  沐法治之光,德法交融树牢全社会法治信仰——

  习近平总书记深刻阐释法与德的关系:“法律是成文的道德,道德是内心的法律。”“法治和德治不可分离、不可偏废,国家治理需要法律和道德协同发力。”

  民法典旗帜鲜明鼓励见义勇为,英烈保护法推动形成尊崇英烈的良好社会氛围,最高法、最高检、公安部联合发文厘清正当防卫认定情形……法治德治相得益彰,助推社会风清气正,焕发中华民族“精气神”。

  五千年中华文明,蕴含构建在道德基础上的法律价值系统,承载丰富的国家与社会治理经验。深入发掘、传承和弘扬优秀传统文化,习近平法治思想的真理力量激发中华法治的蓬勃生机。

  在习近平法治思想科学指引下,全党全国各族人民积极投身全面依法治国伟大实践,沿着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砥砺前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不断健全,法治中国建设迈出坚实步伐,一个经济发展、政治清明、文化昌盛、社会公正、生态良好的法治国家,正大踏步向我们走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