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二级学院:
根据国家留学基金委2023年西部地区人才培养特别项目选派办法(以下简称“西部项目”)及省教育厅对相关工作的要求,结合我校提升人才培养质量、科研水平、学科专业建设需求,现就我校选派工作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重点选派范围及对象
高等院校重点学科、重点实验室学科带头人;国家或省级特色专业建设点人员,重大工程、重大专项的参与人员;有一定的国际交流合作经验,有对外联系渠道或已有科研合作项目的人员。每个学院可推荐1-2名。申请时,须提供外方正式邀请信。
二、申请条件
(三)为配合“因疫情原因放弃资格不受再次申报限制”的政策要求,2023年西部项目申请人员将适当放宽外语合格条件认定标准(见附件1)。
(四)申请人请注意查看国家留学网公布的 “关于有关国别申请、派出注意事项(访问学者类)” 相关要求,以免影响申请或派出。请特别注意:申请赴瑞典皇家理工学院及瑞典卡林罗斯卡医学院,只接受其与国家留学基金委合作奖学金人员申请,“所在单位或个人合作渠道”不予接受。
三、申报安排
1.请各二级单位积极宣传、组织符合条件的师生进行申报,于2023年4月24日17:00前将《西安交通工程学院“西部地区人才培养特别项目”报名表》(附件2);《西安交通工程学院“西部地区人才培养特别项目”申报人员汇总表》(附件3)纸质版(签字盖章)提交国际合作与交流处,电子版发至国际合作与交流处电子邮箱。
2.网上申报时间:5月1日-5月10日(含已获批的地方创新子项目)。申请人需于5月10日前登录国家公派留学管理信息平台http://apply.csc.edu.cn。 完成网上报名、上传有关材料。同时由所在学院(部)于2023年5月8日17:00前向国际合作与交流处提交规定的书面申请材料。所有申请材料须确保齐全、真实有效。
四、联系方式
联系人:杜娟 联系电话:见钉钉信息
国际合作与交流处电子邮箱: xjygjc@qq.com
办公地点:校务楼511室
附件1:2023年西部地区人才培养特别项目、地方合作项目外语合格条件.pdf
附件2:西安交通工程学院“西部地区人才培养特别项目”报名表.doc
附件3:西安交通工程学院“西部地区人才培养特别项目”申报人员汇总表.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