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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23-2024学年第一学期重修工作的通知

时间:2023-10-20 浏览量:1252

各教学院(部):

2023-2024学年第一学期重修工作将于本周开展,现将具体工作安排通知如下:

一、重修对象

1.经补考后成绩仍不及格的学生;

2.学期末考试缺考或舞弊的学生;

3.之前学期重修后成绩仍不及格的学生。

二、重修课程范围

本次重修原则上只能选择单数学期开设的课程,如因人才培养方案的调整,课程在本学期未开出,以学院为单位报教务处备案。

三、重修报名

符合重修条件的学生需向所在学院提出课程重修申请,并填写《西安交通工程学院课程重修申请表》(见附件1),经过学生所在学院及教务处批准后,获得重修资格。未报名或审核不通过的学生,不能参加重修学习及考试。

四、重修方式

重修方式主要为自主重修或编班重修,重修学生应填写重修听课安排表(见附件2),各教学院(部)根据学生申请重修人数开设教学班,并将名单于10月31日前报送至教务处审批。

五、重修时间安排

重修考试和试卷批阅时间为本学期第13周。各学院(部)须于11月7日前将编班安排表和考试安排表报送至教务处审批。

六、重修课程成绩认定

1.重修课程的考试分数为该课程最终成绩;

2.未办理重修手续或无故未跟班学习的,重修成绩不予认定;

3.各学院(部)须于12月4日前将重修成绩报教务处认定。

联系人:解老师  联系电话:029-89028258

附件:1.西安交通工程学院课程重修申请表.docx

2.西安交通工程学院课程重修听课安排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