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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24届师范生免试认定中小学教师(幼儿园)资格笔试工作的通知

时间:2023-09-26 浏览量:2302

人文与管理学院、现代技术学院:

为贯彻落实《教育部关于推进师范生免试认定中小学教师资格改革工作的通知》(教师函〔2022〕1号)和《陕西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推进陕西省教育类研究生和师范生免试认定中小学资格改革工作的通知》(陕教师办〔2022〕1号)等文件精神,推进我校学前教育专业师范生免试认定幼儿园教师资格改革,提升师范生教育教学能力水平,依据《西安交通工程学院师范生教育教学能力考核办法(修订)》(西交院校发〔2023〕11号),学校拟在2023年9月26日-10月13日开展2024届师范生免试认定中小学教师(幼儿园)资格笔试工作。现将报名及考试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报名对象及条件

我校学前教育专业本科四年级师范生、专科三年级师范生。

师范生须满足以下基本条件方可申请免试认定教师资格

1.在读期间所有课程成绩在60分以上;

2.在读期间参加校级学科竞赛至少一项;

3.在读期间参加教育公益类社会实践至少一项。

二、报名程序

1.报名者需要提出申请,并在规定的报名时间内完成师范生免试认定教师资格基本条件鉴定表。(附件1)

2.参加免试认定者须在面试前(2024年3月)提交师范生教育教学能力培养过程性考核登记表。(附件2)

三、报名时间

2023年9月26日-10月8日

四、笔试时间及地点

科目一:《综合素质》   

2023年10月12日19:00-20:30

科目二:《保教知识与能力》

2023年10月13日19:00-20:30  

地点:集贤楼二楼报告厅

五、工作要求

1.人文与管理学院、现代技术学院负责通知到符合条件的学生在规定时间内完成报名和考试工作。

2.人文与管理学院统筹笔试工作、材料的收集整理及存档工作。

3.鉴定表及其证明材料以院部为单位在规定时间内交至1号教学楼310办公室党楠老师处。

附件:1.师范生免试认定教师资格基本条件鉴定表.docx

 2.师范生教育教学能力培养过程性考核登记表.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