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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2023届本科毕业设计(论文)答辩工作的通知

时间:2023-05-22 浏览量:691

各二级学院:

为加强本科毕业设计(论文)工作管理,做好2023届毕业设计(论文)答辩工作,结合《西安交通工程学院毕业设计(论文)工作管理办法》和2023届毕业设计(论文)工作安排,现将2023届本科毕业设计(论文)答辩工作通知如下:

一、答辩时间

2023年5月22日—6月5日(6月5日前必须完成毕业设计(论文)答辩所有环节的成绩评定工作)

二、答辩要求

1.各二级学院在开展答辩前(不少于2天)将各学院答辩委员会名单及答辩工作方案报教务处备案;

2.各二级学院应提前将答辩安排在全院范围内予以公示;

3.各二级学院在组织答辩前必须要求师生着装整齐,不得穿奇装异服,不得穿短裤、拖鞋;

4.各二级学院应对答辩场所进行相应的布置,在答辩过程中保持答辩场所室内外卫生的整洁,确保答辩场所安静,秩序井然;

5.所有参加2023届毕业设计(论文)答辩的学生必须在学校毕业设计(论文)管理平台提交定稿,并且检测毕业设计(论文)总文字复制比必须低于30%;    

6.各二级学院在答辩中要实行指导教师回避政策,确因毕业设计(论文)答辩过程中学生论文需要再次指导,教师可参与答辩,但不能参与提问环节;

7.各二级学院在学生答辩中应严格执行学生汇报不少于15分钟,教师提问环节不少于10分钟的规定;

8.每个答辩小组必须保证答辩组成员不得低于4人(其中答辩组成员3-5人,必须设答辩组长1人(可包括在答辩组成员内)、答辩秘书1人),答辩组成员必须为奇数;

9.需要参与二次答辩的学生,其本科毕业设计(论文)必须提交校内外送审后,方可开展二次答辩。

三、其他事项

1.答辩过程中,答辩小组秘书应认真记录答辩小组成员所提问题、回答要点、教师点评、结论等内容,答辩结束后,答辩记录必须作为归档材料保存;

2.答辩小组应依据《本科毕业设计(论文)评分参考标准》按百分制给出答辩成绩,写出评语;

3.在各二级学院答辩过程中,学院领导应积极开展巡视工作,配合学校教务处、质评处、评建办和学校督导做好答辩检查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