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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2023年春季教材征订工作的通知

时间:2022-12-26 浏览量:880

各教学单位:

为做好2023年春季教材征订工作,确保教材及时、准确到位,有效保障下学期教学工作的顺利开展,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征订要求

各院(部)按照《西安交通工程学院教材建设与管理办法》(西交院教【2020】49号)要求开展教材征订工作。

(一)各院(部)在本次教材征订过程中按照教务处提供的《2023年春季教材选用目录》,以教研室为单位,组织教师选择近三年出版的国家规划教材或优秀教材以及《马克思主义理论研究和建设工程重点教材目录》中的教材。原则上不允许选订《2023年春季教材选用目录》以外的教材,若因专业需要,不得不选择目录外教材必须填写《西安交通工程学院选用教材审批表》(附件1)履行审批程序

(二)教材选用坚持“凡用必审”,要充分发挥基层党组织的政治把关作用,所有教材(含教材库备选教材)都必须经过学院教材建设分委员会审核,审查内容包括政治、民族、历史、宗教等方面,院(部)党委对审核结果进行审定,通过审核后的教材才能列入选用范围。根据有关要求,文科专业相关课程教材原则上不选用境外原版教材(含影印和翻译境外教材)。专业人才培养方案中计划开设课程,凡有对应“马克思主义理论研究和建设工程重点教材”的,必须选用“马工程”教材(含学生自行购买教材)。

(三)教师在选订教材过程中应仔细查阅该教材的相关资料,区分本、专科教材,确保教材内容符合本专业的实际教学需求。

(四)为节约教材费用,除必需的教材(含必要的补充教辅)外,其他书籍、资料以及选修课教材一律不得以教材的渠道进行订购。

二、征订程序

各院(部)根据实际情况以教研室为单位统一组织教师选订教材,由教学秘书统一汇总,详细、准确的填写《2022-2023学年第二学期教材使用计划》(附件2)中的信息,院(部)书记组织相关人员对教材的意识形态进行再次审核,院长(主任)统一审批,签字盖章后于2022年12月30日前报送至教务处费培达老师处,同时提交电子版(EXCLE格式)。

附件:1.西安交通工程学院选用教材审批表.docx

2.2022-2023学年第二学期教材使用计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