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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20-2021学年第二学期期中教学工作检查的通知

时间:2021-05-06 浏览量:6238

各教学单位:

  为加强日常教学监督管理,保证教学秩序平稳运行。根据《西安交通工程学院教学工作检查实施办法》(西交院教[2020]50号)文件精神,教务处组织开展2020-2021学年第二学期期中教学工作检查。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检查时间

57日至514日(第十、十一周)

二、检查内容

  主要检查各教学单位对本学期以来教学运行与管理、教学建设与改革、教学质量监控、迎评教学资料等方面工作的开展和准备情况。

1.教学运行与管理

1)教学任务的执行和变更情况;

2)教师对教学日历、课程大纲的执行情况;

3)教师教案的撰写、学生作业、实验报告的布置和批阅情况;

4)教研室教研活动开展情况;

5)实验、实训、实习课程的安排与落实情况;

62021届毕业论文(设计)工作的进展情况。

2.教学建设与改革

1)省级、校级一流专业建设情况;

2)精品、重点课程、优课建设情况;

3)课程思政开展情况(一到两个典型案例);

4)本学期实习实训基地的建设规划及实施情况;

3.教学质量保障与监控

1)日常教学检查情况;

2)领导、教学督导、教师听课评教情况;

3)期初教学检查存在问题整改情况;

4.迎评教学材料准备情况

1)上学期试卷自查及归档情况;

2)教师磨课情况及讲课比赛的准备情况;

3)课程与学习评价指标体系支撑材料的准备情况;

三、检查组成员及分工(见附表)

四、校领导及教学管理干部听课安排(见附表)

五、检查方式及要求

1.本次检查以各教学单位自查为主,学校通过听取汇报、抽查材料等形式进行检查。

2.各教学单位按照期中教学检查内容按时完成自查,并于510日前将自查报告报送交教务处教务科。

3.各组记录员负责检查材料的收集及检查结果的汇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