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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20年暑期社会实践活动检查和评优工作的预通知

时间:2020-09-14 浏览量:2217

各教学及辅助单位、机关处室:

2020年暑期社会实践工作已经告一段落,教务处拟开展社会实践活动检查和评优工作,现就具体工作安排如下:

一、检查单位

教学主管校长带队

参与部门:教务处、学生处、校团委、思政课部

二、检查时间

2020年9月23-25日

三、检查和评优工作内容

1.各单位2020年暑期社会实践活动实施方案。

2.各单位暑期社会实践活动安排和实施。检查《社会实践活动任务安排表》和《社会实践活动选题情况统计表》的填写和落实。

3.学生签订的安全责任书、撰写的总结报告、填写的《社会实践登记表》。

4.指导教师对学生总结报告的评阅情况,学生社会实践活动成绩和考核分析。

5.各单位活动工作总结,以及实践活动有关的材料,如:专业社会实践活动实施方案、活动总结、调查报告、图片、视频、新闻报道、成果等。

6.评优。各单位组织推荐优秀项目,填写《社会实践活动优秀评定推荐表》。具体推荐项目和推荐名额要求如下。

1)优秀团队。校团委组织实施的集中社会实践项目,由校团委按照总数的30%评选。各二级学院和思政课部按照学生团队组织情况可组织评选1-2项。

2)优秀个人。按照参与学生的总数的3%推荐。

3)优秀报告。根据学生报告质量,最高可按照参与学生的总数的3%推荐。

4)优秀指导教师。按照本单位参与教师人数的10%推荐。计算后不足1人的单位,可推荐1名优秀指导教师。

四、检查安排

检查时间

检查部门

检查时间

检查部门

9月22日14:30-15:40

交通运输学院

9月24日8:30-9:40

土木工程学院

9月22日15:50-17:00

机械工程学院

9月24日9:50-12:00

人文与经济管理学院

9月23日8:30-9:40

电气工程学院

9月24日14:30-15:40

思政课部

9月23日9:50-12:00

中兴通信学院

9月24日15:50-17:00

校团委

五、检查要求

1.有关单位要重视检查工作。

2.有关单位的二级学院教学副院长(负责人)、学管副院长、团总支书记、教学秘书应参加此次检查活动。

3.检查工作完成后,各有关单位按照学校规定申报教师工作量,完成经费报销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