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加强省教育厅科研项目结题(验收)工作及开展2020年上半年一般专项结题工作的通知

作者:科研处张丹    发表时间:2020-05-01    浏览量:4257

 

各教学及辅助单位、机关处室:

为进一步加强省教育厅科研项目结题(验收)工作,提升科研计划项目完成质量,更好落实沉积项目清理要求,充分发挥科研项目培育青年科技人才的作用。省教育厅决定对各类项目结题(验收)方式与要求进行再次规范,并将2020年上半年一般专项结题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各类项目结题(验收)方式

1.重点及服务地方项目验收方式。采取在线材料审核与线下答辯会相结合的方式进行,由依托单位向省教育厅发起验收申请,省教育厅全年受理。项目负责人在“映西教育科研综合管理系统”中填写验收申请,校级管理员审核后提交省教育斤审核,省教育厅审核通过后,组织召开答辩会。答辩通过后,由项目负责人在系统中填写验收证书,并上传签字后的评委意见,提交校级管理员审核,审核通过后,提交省教育厅审核,审核完成后办理验收证书。

2.一般专项结题方式。采取材料审核的方式完成结题,上、下半年各一次,由省教育厅组织专家对各项目的结题材料进行审核。鉴于新冠疫情防控特殊情,今年上半年的专项结题采取在线审核方式,由项目负责人将全套结题资料上传至“陕西教育科研综合管理系统”,省教育厅组织专家进行线上资料审核。审核通过后,以学校为单位将结题材料报送至省教育厅科技处,省教育厅将统一为结题证书盖章。

二、相关要求

1.教育厅要求各校继续加大力度对沉积科研项目进行清理,本次清理范围主要为2018()以前立项的省教育厅科研计划项目。要求各校要高度重视,对超期项目进行自查,做到“底数清”,并拟订后续处理方案(包含经费使用与结余情况)。要求各校要积极督促项目负责人按照结题(验收)要求准备相关材料并提交。对无正当理由拒不结题的项目负责人要收回科研经费,并计入科研诚信黑名单,严格限制其今后申报各级各类项目。对确实存在客观困难无法继续或研究失败的项目,要及时进行销处理,结余经费应予收回。

2.各位项目负责人请按时提交需结题的科研项目。专家对审核不通过的项目将在系统中进行详细备注,项目负责人按照专家反馈意见进行修改。

3.在系统里结题文档页面上传完整结题资料,包括:1、项目研究报告;2、扫描上传盖章的责任书正反两面;3、已发表论文的期刊封面、版权页、目录、论文全文及检索证明等相关材料;4专利授权证书等支撑证明材料;所有文档请正确命名文件名,以便审核查对。结题资料上传不规范,将可能影响正常结题,请各位老师们注意!

三、结题时间安排

1.省教育斤定于202056-15日组织专家在线审核相关结题项目,各位项目负责人必须在20205612:00之前完成材料上传。

2.教育厅审核通过后,教师打印相关材料,报送至科研处506办公室,学校携相关资料到教育厅领取结题证书。

 

联系人: 魏珊  张丹        联系电话:029-89028316

 

西安交通工程学院科研处

2020年5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