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践实训

当前位置:首页  文章详情

西安交通工程学院关于教师赴海外攻读硕(博)士学位的通知

时间:2021-05-14 浏览量:2574

各教学及辅助单位,机关各处室:

  为鼓励学校青年教师积极在职攻读硕士、博士学位,不断改善师资队伍学历结构,促进教师教学、科研水平的提升和人才培养质量的提高。学校与马来西亚玛拉工艺大学及马来西亚林肯大学签订联合培养协议,现将具体事宜通知如下:

一、申请条件及要求

  1.热爱教育事业,教学质量优良,在学术上具有发展潜力,身体健康;
  2.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教书育人,为人师表。对于师德有问题的人员实行一票否决制;
  3.攻读硕士学位需具有学士及以上学位,来校工作满两年,攻读博士学位需具有硕士及以上学位,来校工作满三年,且工作表现良好,原则上年龄不超过45岁,年度考核均为合格及以上。年龄超过的需主管校领导审批;
  4.在学校重点工作、专项工作中表现突出的教职工可优先考虑推荐;教学管理人员及行政人员申请需报主管校领导审批:
  5.攻读学位专业应与本人所从事岗位工作内容相同或相近,或应适合我校学科专业建设的需要;
  6.马来西亚林肯大学硕士项目,英语语言能力达到雅思5.0分或托福60分,马来西亚玛拉工艺大学博士项目(英语语言能力达到雅思6.0分或托福80分,马来西亚大学英语考试MUET Band 4以上(难度相当于大学英语六级考试水平);
  7.攻读硕士、博士学位期间管理细则和相关待遇按照《西安交通工程学院与海外大学在职攻读硕(博)士研究生联合培养项目管理办法(试行)》执行。

二、名额分配

  每个二级学院硕士两名,博士两名;思政部硕士一名,博士一名;公共课部硕士三名,博士三名。

三、申请程序

  1.由所在学院(部、处)推荐,申请人填写《西安交通工程学院教职工攻读硕(博)士研究生学位申请表》,于518日前将申请表交至人事处教师发展中心魏菲老师处;

  2.其他申请材料,待审批完成后再提交;

  3.资料审核通过后,学校与申请人签订培养协议;

  4.招生简章见人事处/国际合作与交流处网站。

四、学费

  1.攻读博士学位的学费,入学时学校承担总学费的50%,毕业取得学位后,学校报销剩余50%的学费。

  2.攻读硕士学位的学费,学校承担总学费的50%,申请人本人承担剩余的学费。

五、联系方式

  联系人:杜娟 魏菲
  联系电话:029-89028268
  联系邮箱:xkmrsc@163.com

  附件:
           西安交通工程学院教职工攻读硕(博)士研究生学位申请表
            2021年马来西亚林肯大学工商管理硕士(MBA)
            2021硕士更新-马来西亚.玛拉工艺大学硕士
            2021年马来西亚.玛拉工艺大学PHD博士

  人事处
教师发展中心
国际合作与交流处
2021年5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