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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国庆放假期间安全保卫工作的通知

  作者:保卫处 发表时间:2016-09-28   点击:[1944 ]

各教学及辅助单位、机关处室:

为确保国庆期间校内安全保卫工作以及维护校内正常秩序,保卫处针对全院的安全状况对国庆期间安全工作做了如下部署:

一、保卫处将在国庆前对学院和重点要害部位的安全工作进行全面检查。发现安全隐患,即发期限整改通知书。放假期间属于学校盗窃案件高发期,各学院、部门尤其要注意加强防盗工作。

二、各部门要加大安全检查的力度,加大对假期期间安全工作的投入,确保国庆期间的安全。

三、各单位在放假前对本单位自查自纠一次。

四、各单位要按照有关规定加强对现金、物资、设备、贵重物品(笔记本电脑、手机)的管理,完善治安防范措施,下班后必须对办公室及实验室进行反锁,室内不得存放贵重物品(笔记本电脑、手机)。

五、对重点要害部位,各单位应切实加强防火、防盗措施,切实落实好值班制度,值班人员不得擅自离岗。

六、若各单位发生案件应及时向学院保卫处报告,如故意延迟报告或隐瞒不报的、谎报的,按照治安责任的规定承担相应的责任

七、各学院实验室及各实验中心:

1,认真安排国庆期间值班,将安全责任落实到人;

2,在放假前,各单位重点检查安全隐患部位,如水管、电路等;

3,防盗问题:检查门、窗是否完好,如有损坏及时报告后勤处进行维修;

八、放假期间保卫处24小时对全院进行机动和步行相结合的巡逻。各单位如发生突发事件,请拨打24小时报警电话:8902811089028001


         保卫处

                                               2016年9月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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