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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22-2023学年教学管理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评选活动的通知

时间:2023-08-25 浏览量:758

各教学单位及相关部门:

为进一步调动广大教学管理工作者的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增强教学管理工作者的荣誉感和责任感,提升学校教学管理水平,学校决定开展教学管理先进集体、教学管理先进个人评选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范围

(一)先进集体

交通运输学院、机械与电气工程学院、中兴通信学院、土木工程学院、人文与管理学院、公共课部、马克思主义学院、现代技术学院、创新创业学院、继续教育学院、教务处、教学质量监控与评估处。

(二)先进个人

各教学单位教学副院长、教学秘书、实验中心主任、教务处、质评处全体人员。

二、评选名额

本次评选先进集体3个,先进个人10名。

三、评选条件

(一)先进集体

1.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及省委、省政府对高等教育的决策部署,坚持社会主义办学方向,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

2.对学校教学管理规章制度理解准确、执行到位,能够结合本单位实际完善相关制度文件,教学管理科学规范,教学运行状况良好。教学管理队伍人员配备到位,结构合理,服务意识强,整体素质高。重视基层教学组织建设,形成结构合理、功能完善的基层教学组织体系。

3.工作思路明确、重点突出、创新性强,不断探索新形势下教学管理的新思路、新方法,在提高学校人才培养质量的重点领域、关键环节取得突破。

4.在本科教学迎评工作中,以学校发展为己任,顾全大局,主动担当,服从指挥,积极配合。工作组织严密、落实到位、成绩显著。在学校评建期间的历次检查、抽查以及教育部专家进校评估中获得专家的充分肯定和好评。

5.积极组织教学研究与改革,在各级教学类项目建设中或教学类奖项评选中表现突出,取得标志性成果;在教育教学先进典型和成果推广方面成效明显。

6.年度教学工作计划与总结、教学研究工作会议记录齐备,参加学校各类教学会议和教学活动出勤到位,院(部)领导等听课记录完整,教学文件归档、教学材料提交及时。

7.疫情防控期间,按照“停课不停教,停课不停学”要求,积极组织本单位教职工扎实推进在线教学工作,在线教学举措得力,在线教学质量成效明显。

8.教学管理工作在校内外获得广泛认同,人才培养声誉好, 师生评价好,学生满意度高,产生良好的示范作用。2022-2023学年本单位(部门)未发生教学事故、较大影响的投诉或上访事件。在教学管理工作中出现重大失误,对人才培养工作产生严重不良影响的单位(部门),在本次评选中实行一票否决。

(二)先进个人

1.具有坚定正确的政治方向和过硬的思想政治素质,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

2.以立德树人为己任,作风优良,爱岗敬业,甘于奉献,模范履行岗位职责,准确理解教学管理规章制度,结合所在部门实际,工作开展有序,教学管理科学规范,秉公办事,按时、按质、按量完成各项任务。从事本科教学管理工作2年以上。

3.积极参与教学管理研究,善于总结管理经验,具有较丰富的教学管理知识和较强的教学事务处理能力。近一年无教学管理责任事故和师生的集中投诉。

4.积极参与本科教学工作合格评估,认真负责,勇于创新,推进得力,在工作过程中没有出现事故,保质保量完成各项任务并且成绩突出。

5.在推进教学管理制度优化、教学管理信息化等方面作出突出成绩。

6.疫情防控期间,积极投身线上教学管理、服务、研究工作,为线上教学的顺利推进和有效实施作出突出贡献。

四、评选程序

1.自主申报。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由参评对象按照评选条件,自愿申报。先进个人须所在单位填写推荐意见。

2.专家评选。教务处按照评选条件聘请专家开展评选。

3.结果公示。评选结果公示3个工作日无异议,对评选出的教学管理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给予表彰,颁发荣誉证书和奖励。并择优推荐参加2023年度陕西高等学校本科教学管理工作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评选。

五、相关要求

1.请各教学管理部门高度重视,积极申报,如实填写,不得作假,违者取消评选资格。

2.请各教学管理部门于2023年8月30日(星期三)下班前,将《西安交通工程学院本科教学管理工作先进集体申报表》(附件1)《西安交通工程学院本科教学管理工作先进个人申报表》(附件2)电子版发送至指定邮箱,纸质版加盖部门公章(一式一份)提交至教务处综合科(校务楼209室),逾期不予受理。

联系人:李妍

联系电话:029-89028288

电子邮箱:1696680461@qq.com

附件:1.西安交通工程学院本科教学管理工作先进集体申报表.docx

 2.西安交通工程学院本科教学管理工作先进个人申报表.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