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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22-2023学年第二学期期末教学工作安排的通知

时间:2023-06-25 浏览量:1027

各教学单位:

为确保期末教学工作平稳有序进行,现就本学期期末教学工作安排通知如下:

一、理论教学及考试工作

(一)教学工作

本学期课堂教学于6月30日(18周)前结束,各教学单位做好教学任务书、教学日历、授课总结等教学材料的归档工作。

(二)考试工作

1.考试时间

本学期期末考试分两阶段:第一阶段在16周进行,主要针对13周前结课的考试课程进行集中考试;第二阶段在19-20周进行,主要对13周之后结课的考试课程进行集中考试。

(1)考查课、体育课、公共选修课及实践环节的考核在课程结束时随堂进行;

(2)考试课程的考核原则上应在集中考试时间进行。

2.考试组织

全校公共课考试由教务处统一安排日程,专业考试课程由各二级学院根据公共课考试时间穿插在考试周内进行,具体由各二级学院组织实施。

(1)13周前结课的考试课程安排于6月13日前公布;

(2)13周后结课的考试课程工作进度安排如下:6月22日前,教务处将公共课考试时间通知到二级学院;6月27日前,各二级学院根据公共课考试时间将专业课考试安排报教务科;6月30日前,教务处向全校公布本学期期末考试安排。

3.命题、阅卷及归档工作

(1)命题

课程考核命题由开课院部组织实施,有条件的课程鼓励实行教考分离模式,根据教学大纲逐步建立试题库,使用题库命题。公共必修课程由开课院部组织命题小组进行命题,其他课程由开课院部组织教师(课程组)命题。若确定为教考分离的课程由教考分离组织者负责组织命题。并于6月25日前将实行教考分离的课程报教务处备案。

命题应在紧扣考核知识点的基础上,通过扩大试题覆盖面、增加试题类型、严格各题型比例等方式,突出试题的科学性、规范性、导向性、全面性和创新性,提高试题的信度、效度、难度和区分度。遵循教学目标;符合教学实际;内容客观、全面、准确;试卷独立、简明、新颖;难度和区分度适度。一般客观题分值不得超过试卷总分的30%,试题份量和难易程度要适当。

每门课程命题应提供难易程度和份量相当的 A、B两套试卷,满分均为100分。任意抽取一套用于正考,另一套备用,两套试卷的重复内容不得超过20%。命题均应给出参考答案及评分标准,所有课程考试试卷均应采用统一格式。

④ 增加试题试做环节,命题人完成试题命制后,找相关课程的教师试做试题,试做完成后对着评分标准进行批阅。试做没问题后进入教研室、院(部)初审和教务处复审后方可印制并用于考试的工作流程。

(2)阅卷

①考试结束后各教学单位应及时进行试卷批阅工作,教研室主任负责安排。依照参考答案与评分标准采取集体阅卷(不少于三人)、流水作业的形式,一律用红笔批阅,批阅标记要清晰,字迹要端正,易于辨认。

②集体流水批阅、总分完成后,任课教师应认真复查所带班级的每一份试卷,防止漏批、错批或分值计算错误,教研室主任要安排教师之间相互交换试卷进行二次复核,主要检查漏批、涂改处是否签名,核对小分与题首、题首与卷首各题得分与总分是否有计算错误。对于复查中发现批阅有误的试卷,由教研室主任组织相关教师进行第三次审核认定,对批阅错误处阅卷老师进行更正并签名。

③每门课程阅卷工作结束后,主讲教师应通过分析学生的答卷情况,填写试卷分析,检查和反思教师教学中以及命题环节中需要改进的方面,以利于持续提升课程教学水平。

(3)归档

所有课程参照《西安交通工程学院课程考核与成绩管理办法(修订)》(西交院教〔2021〕26 号)文件要求进行归档,并于7月15日之前完成试卷和本学期教学档案的归档工作。

4.毕业生工作

6月25日前,完成毕业资格审核及学位授予工作;6月30日前,完成毕业证、学位证的印制、发放工作。

5.下学期教学任务下达及课表编排工作

6月16—21日,下达教学任务书;6月26—30日,编排课表;7月3日—7日,审核课表。

二、教学改革及研究工作

1.2023-2024学年第一学期开课计划编制工作于6月6日下发通知,本科按照《2022级本科人培》《2019修订版本科人培》执行;高职按照《2017版高职人培》执行。

2.2020年立项校级“一师一优课”结题验收工作。6月12日,下发结题验收通知;6月12日-19日,课程负责人整理结项材料;6月19日-21日,教务处聘请专家审查教师线上教学资源;6月26日-30日,教务处组织召开验收评审会,课程负责人进行说课汇报;7月10日前,教务处对“一师一优课”验收结果进行公示并发布结项结果通知。

3.2023年度新增本科专业工作安排为6月1日-20日,专业开展调研,新增设专业的社会与行业背景、人才需求情况;6月20日-7月10日,专业整合教师队伍、教学条件,编制人才培养方案,撰写申报书;7月15日,教育部平台申报;8月1日开始,公示1个月。

4.混合式教学设计创新校级比赛定于6月20日,下发通知;6月底、七月初,校级比赛;7月5日-15日,遴选培训(3个名额);7月15日,报名国赛。

5.专业负责人、教研室主任年度考核工作

6.2023-2024学年第一学期公共选修课程申报工作

三、实践教学工作

1.6月27-29日举办2023届本科毕业生设计作品展,本次作品展举办形式:“实物+展板”集中展示。

2.各二级学院于6月20日将本院优秀毕业设计(论文)按全院各专业毕业生5%的比例上报教务处实践科,教务处将组织校内专家开展评选工作,并推荐优秀毕业论文参加陕西省优秀毕业论文评选工作;同时,将开展毕业设计(论文)管理团队评优工作。

3.按照学校毕业设计(论文)归档要求,各二级学院于7月10日前完成本学院2023届本科毕业设计(论文)归档。

4.各二级学院应按照本学期实习教学安排,6月25日前完成本学期在校各专业学生实习成绩录入。

5.教务处将组织校内专家在7月3日开展2023年校级示范性校外实践教学基地的评选工作,请已经报送材料的参评学院,安排专人做好8分钟的PPT汇报和答辩准备工作。

6.各二级学院应对照专业人才培养方案,在正方教学管理系统中完成实习教学计划的编制工作,并将部门领导审核无误的教学执行计划于7月10日送至教务处实践科。

7.各二级学院应按照教务处的统一要求,根据实验室实际教学需要,于6月21日前完成本学院各实验室耗材(含学科竞赛、开放性实验)的审核、报送工作。

8.各二级学院应按照学校学科竞赛管理办法,做好下学期本学院各类学科竞赛的工作计划(含经费预算),并于7月5日前送至教务处实践科备案。未报送学科竞赛参赛计划参赛的单位或个人,学校将不予经费支持和课时补助。

9.各二级学院应组织各专业教研室教师根据下学期的教学计划,做好教材的选定工作,原则上教材选定的范围、以近三年出版的教材为主,并于6月21日前将本学院各专业教材征订单经学院院长、书记审核后送至教务处教材科。

四、工作要求

1.各教学单位主管领导要严格对2022-2023学年第二学期的教学计划、教学工作量等上报材料把关,认真审核签字后再报教务处。对随意变更计划,弄虚作假者学校将依据有关文件严肃处理。

2.各教学单位要高度重视期末考试工作,认真组织召开期末考试考务及监考工作培训会和学生考风考纪教育大会,确保考试工作有序进行。

3.各教学单位要认真做好命题、试卷印制、分发的保密工作,严防试题泄露。

4.各教学单位要做好实践课程考核工作,严格按照考核标准进行考核,能够通过考核反映出学生实践课程的学习水平和能力。

5.各教学单位要认真做好假期实验室及暑期实习工作的安全防范工作安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