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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本学期实践教学工作总结和下学期实践教学工作计划的通知

时间:2023-06-19 浏览量:703

各相关教学单位:

2022-2023学年第二学期教学工作已接近尾声,为全面掌握实践教学环节运行情况,总结经验,发现问题,持续改进,不断提升实践教学环节质量。请各相关教学单位做好2022-2023学年第二学期实践教学环节工作总结和2023-2024学年第一学期实践教学环节工作计划,相关要求如下:

一、实践教学工作总结

(一)总结内容

2022-2023学年第二学期实验(课内实验、独立设课实验、集中性实验)、实习(认识实习、生产实习等)、课程设计等实践教学环节。

(二)完成总结材料

1.每门实践课程完成《实验教学效果分析表》(见附件1),由学院存档。

2.学院(部)本科、专科《实践教学总结报告》(见附件2)各一份,学院存档,并交教务处。

3.学院(部)本科、专科《实验开出率统计表》(见附件3)各一份,学院存档,并交教务处。

4.学院(部)《实验室利用率统计表》(见附件4),学院存档,并交教务处。

二、实践教学计划

(一)计划内容

2023-2024学年第一学期(课内实验、独立设课实验、集中性实验)、实习(认识实习、生产实习等)、课程设计等实践教学环节,即专业人才培养方案中规定了实践学分的课程。所有本、专科专业均要上报实践课程教学计划。

(二)计划材料

1.实验、实训、课程设计等在校内开设的实践课程填写《西安交通工程学院实验教学计划(项目)表》(见附件5)和《实验教学计划汇总表》(见附件6),学院存档,并交教务处。

2.实习课程填写《实习计划表》(见附件7),学院存档,并交教务处。

3.各教学单位按照实践教学计划填写《实践教学耗材申购表》(见附件8)和《实验(实训)报告使用计划表》(见附件9)学院存档,并交教务处。

三、相关要求

1.请各有关单位做好本单位相关材料的存档工作。

2.请各相关单位在2023年6月30日16:00前,将本单位相关材料纸质版签字并盖章,上报教务处实践科,并将电子版打包压缩发送至电子邮箱2659942198@qq.com。

3.附件不随文下发,请下载附件包。

工作联系人:张艾铃

联系方式:1838466608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