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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21-2022学年第二学期期初教学检查工作的通知

时间:2022-03-19 浏览量:1783

各教学院(部):

为保证本学期教学工作顺利推进和教学秩序平稳运行,及时了解和掌握教学工作动态。现定于3月14日起(第三教学周)开展2021-2022学年第二学期期初教学检查工作。现将检查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检查时间

院(部)自查:2022年3月14日-3月18日;  

校级检查:2022年3月19日

二、检查内容

1.教学计划执行情况

检查本学期教学计划、教学任务书、课表的执行情况。是否按照培养方案开足课程,课表有无漏排、少排课情况,班级课表编排是否合理科学,调停课情况,教学任务书是否及时下达给教师等情况。

2.教师教学资料的准备情况

检查课程教学大纲、教案(讲义)、课件、教学日历的编写情况,信息化教学手段的运用情况等。

3.教研室活动情况

检查本学期教研室活动计划制定、教研室活动的开展及教研活动的记录情况。

4.教师课堂教学情况

主要检查新进教师和课堂教学能力待提升教师的课堂教学及助教制和导师制的落实情况。

5.2022级本科人才培养方案修订工作的安排情况。

6.2022届毕业设计(论文)工作的进展情况。

7.实验室文化墙建设的推进情况。

8.各教学单位教学质量监控与保障体系的执行情况。

9.本学期开学第一节课检查中存在问题的整改情况

主要检查教学单位对《2021-2022学年第二学期开学第一课教学检查情况通报》中存在问题的改进情况,包括措施、制度、工作方式等方面的改进。

10.线上教学安排落实情况

主要检查疫情期间线上教学的开展情况。

三、校级检查分组安排(详见附件)

注: 1.各组联络员负责确定检查地点并通知到检查人员。

     2.各组记录员负责检查过程的记录、材料的收集及检查结果的汇总。

四、工作安排

1.各教学单位围绕检查内容对自查情况进行PPT汇报。

2.检查组根据检查内容查阅相关资料,查阅完毕进行现场反馈。

3.各教学单位在自查的基础上完成附件1《期初教学检查总结》,于3月18日前交教务科。

五、工作要求

1.各教学院(部)要高度重视期初教学检查工作,成立检查领导小组,按照本科教学工作合格评估要求制定具体的检查计划,组织落实好各项检查工作。

2.各教学院(部)和各检查组负责人应切实负责,带领本院检查组成员深入教研室、实验室、教室,对开学初教学工作情况进行检查,发现问题及时整改。

3.各教学院(部)和各检查组负责人要将检查与指导相结合,切实了解教学过程中的实际情况,认真听取、收集广大师生的意见、建议和诉求,针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要与相关学科、任课教师、管理人员共同分析、探讨并提出解决问题的办法,使检查能真正提高教学质量,并促进教风、学风建设。

4.各教学院(部)要切实加强教师考勤工作,严格教师的停、调、代、补课审批手续,对于因擅自停课、调课、提前下课等构成教学事故的,将按照学校相关规定给予处理。

请各二级学院(部)在本通知要求的时间段内提交检查相关材料,材料务必做到真实、完整、规范。并将提交的材料电子版发至邮箱:827422964@qq.com,纸质版交至校务楼216办公室。联系电话:029-89028258。

附件:期初教学检查工作总结.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