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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思想引领】共青团西安交通工程学院第一次代表大会的请示

时间:2019-11-19 作者:团委 左晨曦 浏览量:1444

团省委:

为了进一步规范我校的团组织建设,发挥团组织应有的职能,根据《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章程》要求和《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基层组织选举规则》的有关规定,结合我校实际,拟定于20191019日召开共青团西安交通工程学院第一次团代会,现就有关事项请示如下:

 

一、大会主题和主要任务

    (一)、大会主题

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以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和中央党的群团工作会议精神,紧紧围绕学校中心工作,扎实推进学校持续超越发展,团结带领全校团员青年为建设特色鲜明、优势突出、区域一流、国内知名的高水平应用型大学贡献青春力量。

(二)、大会的主要任务

1.听取和审议共青团西安交通工程学院第一次代表大会主席团工作报告;

2.确定新一届团委会工作努力方向、奋斗目标。

3.选举产生共青团西安交通工程学院第一届委员会。

4.听取和审议团费收缴和团的经费使用情况报告。

 

二、代表的名额分配及产生办法

    1.代表的名额分配

根据《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章程》和《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基层组织选举规则》的有关规定,从我校的实际情况出发,按照有利于组织和召开会议、有利于讨论和决定问题的原则,经学校“团代会”筹备工作委员会(以下简称“筹委会”)讨论研究,确定本次团代会的代表为174,“团代会”代表约占学校团员总数的1.8%,列席代表若干。代表要兼顾代表性和广泛性的原则,本次“团代会”不规定代表的构成比例,但应充分考虑中共党员、青年教工、女性代表、少数民族学生、不同年级和专业学生、学生干部及普通学生代表占相应总人数的比例。名额的分配由团代会筹备工作领导小组根据各基层团学组织人数和有关规定确定。

“团代会”的代表应是具有选举权和被选举权(组织关系在西安交通工程学院的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团员、在西安交通工程学院担任团内领导职务或直接从事团的业务工作并保留团籍的中国共产党党员)的共青团员,代表同时具备以下条件:

(一)热爱祖国、热爱人民,热爱中国共产党,坚持党的基本路线、方针和政策,具有坚定的理想信念和良好的道德品质;

(二)关心学校事业改革与发展,坚持原则,具备对共青团的事业高度负责的精神,具有较强的参政议政能力,能够正确行使团员民主权利,忠实履行代表职责;

(三)热心为师生服务,积极参加学校组织的各项团学活动,能积极主动并如实反映团员青年的意见和要求,切实代表广大团员青年的利益;

(四)热爱社会工作,具有较强的民主意识、责任意识和主人翁意识,积极投身全面建设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实践,能够起到模范带头作用,具有良好的群众基础,受到团员青年的拥护和信任;

(五)有理想、有道德、有文化、有纪律,公道正派,甘于奉献,学习、工作目的明确,态度端正,刻苦努力;

(六)遵纪守法,未受到法规或校纪校规处分;

(七)具有良好的道德风尚和精神风貌。

2.产生办法

代表的产生严格按照《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章程》和《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基层组织选举规则》的规定进行。各单位的代表由各选举单位依据代表名额分配,按照代表候选人不少于20%的差额比例,召开团员大会或团代会,实行无记名投票和差额选举产生。

 

三、委员会组成及选举办法

共青团西安交通工程学院第一届委员会由15人组成,在民主推荐、充分酝酿的基础上,提出19名候选人,报校党委、团省委同意后,提交大会预备会议采用无记名投票方式进行差额选举,常务委员会由7人组成,按照差额1人选举产生。设书记1人、副书记2人(含一名学生兼职副书记),实行等额选举,从常务委员会委员中产生。

 

 

当否,请批示!

 

              

 

 

 

  共青团西安交通工程学院委员会

                        201979